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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20-01-15 12:43
来源: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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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关系到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体育工作,特别是全民健身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在全国体育援藏的强力推动下,通过全区体育战线的不懈努力,高原特色体育事业呈现出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为加快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努力构建较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城乡居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结合拉萨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以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契机,以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根本目标,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焦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主动融入健康西藏工程,把改革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推进全民健身设施网络、组织网络、活动网络、管理服务网络“四大网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建设场地设施便民化、体育组织社会化、群体活动多样化、管理服务科学化“四大目标”合力推进新周期全民健身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2020年,城乡居民的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8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3万。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在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城乡居民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0%以上。乡镇(街道)健康场所覆盖率达100%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其他会事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和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城乡居民身体素质不断提高

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35%以上,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全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占80%;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进一步提高。

(二)推进体育场地设施条件不断改善

2016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达到1.94平方米以上,争取在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达到2.2平方米,加快城乡体育设施建设。今后5年,要建设体育场、游泳馆、汽车露营基地以及户外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加强高原户外运动基地和水上运动基地建设要积极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要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及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大力实施“健康细胞”工程,积极打造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广场、健康步道等促进场所,到2020年乡镇(街道)健康场所覆盖率达100%将“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在农牧区就地取材,深入挖掘民族传统体育资源,开展具有当地民族特色的体育项目,并创建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群众参与广泛、组织实施规范、社会影响较大、具有各县(区)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持续加强基层体育设施投入力度,实现县(区)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覆盖,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着力改善农牧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农牧区群众共享体育发展成果。大力扩充以健身路径、健身步道、笼式足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晨晚练点为核心的小型化便民体育设施数量,有效扩大增量资源,初步形成社区15分钟健身圈。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扎实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工作,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公民科学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健身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三)推进社会体育组织网络不断健全

全民健身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四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要发挥体育行业协会职能,组建足球、篮球专业俱乐部,推行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健康运动产业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四)推进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建设

创建具有高原特色、拉萨特点的全民健身项目,重点打造“环拉萨自行车挑战赛”等品牌或有影响力的赛事活动2020年创建市级全民健身活动品牌3个。将“拉萨国际半程马拉松挑战赛”、“环拉萨自行车挑战赛”和“环纳木错徒步大会”打造成为拉萨市特色品牌体育项目。

(五)推进重点人群全民健身

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以阳光体育、U系列青少年足球联赛为重点,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完善青少年业余体校管理制度大力发展业余体校传统体育项目。要加大力度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高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大力扶持推广游泳、登山、竞走、足球、篮球、太极拳、自行车拉练等运动项目。要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市级每4年举办一次全市运动会,县(区)每2年举办一次群众运动会,鼓励各行业举办全行业运动会。充分发挥“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示范作用,组织不同部门、行业、体育协会、体育组织等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

(六)推进全民健身生态圈建设。

围绕体育产业化发展,打造“户外运动+体育产业链+服务”的高原全民健身生态圈。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推进体育产业与健康产业发展深度融合,聚焦高原户外运动和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大力发展健康运动产业,打好高原民族特色体育这张牌。建立互联网的建设工作,打造互联网运动圈,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把在线培训、知识教育、健身咨询、活动发布等线上资源与体育场馆、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站、国民体质监测等线下资源紧密结合。以品牌赛事活动为抓手,形成影响力大、辐射力强的体育产业链。争取在各县(区)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点”,逐步改善国民体质监测的单一服务模式,推广个性化运动健身及健康指导,扩展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国民体质监测的人群和范围,完善监测网络,让群众享受更便利的检测服务。

(七)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有较大提高;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体育院校学生深入基层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的积极作用,普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重点解决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上岗率不足等问题,到2020年实现“每1000人拥有一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目标。

(八)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优先发展。

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保证青少年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每周参加两次以上课外体育运动,全面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努力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运动能力,达到体质健康标准。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业余体校,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阵地,大力开展寒暑假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

(九)推进农村体育工作加快发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逐步加大对农村体育的投入力度,把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公共体育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要建立以农民体育协会为纽带、乡镇为重点、村民委员会为基础的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包括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作用,利用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开展符合农民需求特点的、具有浓郁乡土气息且农民喜闻乐见的民族传统体育,开展“体育下乡活动”,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为农民体育提供科学的指导和有效的服务,以确保农村社区体育活动能经常性地开展,从而提高农民的身心健康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顶层设计,重视科学决策。充分发挥现有各级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制的作用,形成各级政府推进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的合力,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贯彻落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逐步从领导、管理、行政审批向研究问题、制定政策、市场监管、提供服务保障等方面转变。探索创建城市与城市、政府与民间合作的全民健身推广组织,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基层宣传、卫生计生、文化、教育、民政、养老、残联、旅游等部门相关工作,在街道、乡镇层面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本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建立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购买比重,加强基础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推进全民健身法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制定相关配套方案和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权益。

(四)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的基础性、先锋作用,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重视基层体育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人才引进、社会专业人才外聘、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缓解基层体育人才短缺困境。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培训机制,采取网络培训、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外出考察等方式,提高新形势下全民健身工作能力,培养一批懂政策、知业务、肯奉献、善服务的高原全民健身人才队伍。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领域的事权关系,强化市、县政府的执行职责。正确处理好政府、社会、市场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的关系,突出政府的主导职能,加强各部门合作,发挥各部门协同作用,增强健身服务能力。各县(区)要建立和完善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领导协调机制,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

(二)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制定群众体育发展评价标准,实行目标考核。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20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全民健身实施情况和评估结果报本级人民政府。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多方监督机制。

责任编辑: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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