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发〔2025〕 14 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劳模待遇规定 (试行) 》的通知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现将《西藏自治区劳模待遇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劳模待遇规定(试行)》的通知
责任编辑:德吉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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