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藏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保障干部职工用氧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拉萨市体育局拟对外公开聘请第三方供氧公司对干部职工办公和居住场所用氧项目参与合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拉萨市体育局干部职工用氧项目。
预算控制价15.67万元以内。
1.发放充氧劵并免费提供钢瓶,服务期1年,合同期满收回钢瓶;
2.在市区(城关区、高新区、文创园区、经开区)范围内免费提供充氧送氧服务;
3.所充氧气必须是医疗用氧,不得以医疗用氧之外的其他氧气代替。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凭证材料;
2.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氧气报价;
4.相关资质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技术能力和团队证明材料;
5.近3年来相关业绩资料;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执行有效期失效的除外)。
2025年6月13日—6月19日18:00(5个工作日)
本项目将按照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供应商报价、相关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本项目合作供应商。
1.比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需注明:拉萨市体育局干部职工用氧项目申报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申报资料请于6月19日18时前送至拉萨市体育局办公室(导航地址:拉萨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体育馆),逾期送达、未送达或邮寄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0891—6502820,15692651175
特此公告。
拉萨市体育局
2025年6月13日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货物型号 |
数量(人/年) |
货物单价(元) |
备注 |
1 |
无缝钢瓶 |
氧气浓度≥95% |
10L,含小推车、氧气吸入器,氧气压力12.5±0.5MPa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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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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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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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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