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游泳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我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管力度,2022年1月26日至28日,市体育局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我市对外经营的游泳场所进行了一次摸排了解并进行关于高危体育项目营业安全提示。
目前拉萨市城区内有13家游泳场所在对外经营,通过实地查看,发现8家游泳场所冬季停业,4家正常规范营业,1家游泳场所救生人员无资质。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办法》游泳场所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说明性材料等规定,已责令其整顿。
安全无小事,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证照不齐全的单位责令停业整顿,杜绝安全隐患。督促城区内游泳场所业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游泳环境。
责任编辑: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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